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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润海:义务守护“一勾勾”
□本报记者 徐冬晓 本报通讯员 高合善

“一勾勾”传承中心的演员在表演《王小赶脚》


  “六月里三伏好热的天,俺怀抱着小包袱就把娘门还……”11月10日,从临邑县兴隆镇兴隆村“一勾勾”戏曲传承艺术中心练功房里不时传来一阵阵稚嫩的演唱声。走进屋内,只见20余名10多岁的孩子身穿传统戏服正在排练,这是兴隆镇中心小学的学生们在练习“一勾勾”戏曲《王小赶脚》。而组织排练活动的,正是兴隆镇“一勾勾”戏曲传承中心负责人杨润海。
  65岁的杨润海是兴隆镇黄召村人,本已到了在家安享晚年的年纪,可他不甘心就此“赋闲”,他想发挥自己的余热,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勾勾”戏曲的研究与传承做点事情。
  “一勾勾”形成于清代,是我国民间稀有剧种之一,发源于山东禹城、高唐、临邑一带,发展的过程中曾受梆子戏的影响,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和地方特色。2006年4月7日,“一勾勾”地方剧种被国务院正式批准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兴隆镇党委政府在“一勾勾”剧团发源地的兴隆街文化大院内成立了兴隆“一勾勾”剧社。后来,不少会唱该剧种的老艺人离世,学习和演唱这一剧种的人越来越少,面临失传和灭绝的危险。随着现代文明和城市建设的发展,原来的兴隆街文化大院和“一勾勾”剧社也相继拆迁,“一勾勾”丢失了传承发展的阵地。杨润海看在眼里,急在心上。
  2014年起,杨润海开始积极联系兴隆镇刘友村、王孝吴村等地的老艺人,组成义务演出团,到周边乡镇各社区村、敬老院等地开展文化惠民演出,宣传弘扬“一勾勾”戏曲文化。
  与此同时,兴隆镇政府也给予了他大力支持。自2014年起,兴隆镇每年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组织“一勾勾”文化艺术展演活动,至今已成功举办四届。并且在新建的文化站专门设立了“一勾勾”历史文化展厅,投资30万元在兴隆福利院建设了高标准演艺大厅,为“一勾勾”重新建设了发展阵地。 2017年,在兴隆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协调下,杨润海注册成立了“一勾勾”戏曲传承艺术中心。借助这一平台,该中心与兴隆镇党委政府签订协议,每年投资5万余元,在全镇15个社区、86个自然村进行巡回演出80余场次。从2018年开始,“一勾勾”戏曲传承艺术中心还与兴隆镇教育办公室合作,通过“一勾勾”进校园,利用寒暑假免费为小学生们培训等方式,使这一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薪火相传,万古长青。
  杨润海多年的奔波有了成果。如今,“一勾勾”这一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焕发了新的生机与活力,杨润海也因此获评2017年德州市“最美老有所为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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