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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德州市反馈督察情况
  (上接A1版)臭氧污染不断加重。机动车污染硝酸盐对颗粒物的二次转化贡献率严重时高达40%,颗粒物浓度最高的是武城县、夏津县、宁津县,武城县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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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恶化。二是扬尘管控措施不够精细。城市地面二次扬尘量较大,部分县(市、区)道路清扫不及时、洒水频次少,地面扬尘严重;城区旧城改造、各种工地、道路、公路工程等建设施工量大、面广、线长,部分施工点位还存在围挡不严、覆盖不全、黄土裸露等问题。现场检查发现,德州市沟盘河水库第四库区附近道路绿化施工工地大部分未进行覆盖,齐河县晏城街道建材市场等道路破损严重、扬尘问题突出,武城县第三污水处理厂门前道路积尘严重。
  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随着国家及省对水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的不断提高,污染现状与治理需求的矛盾依然突出,地热资源大规模开发利用,部分尾水未采取有效的回灌措施,中心城区氟化物指标超标,地表水不达标等问题长期存在;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缓慢。一是个别地区黑臭水体整治任务未完成。德州市政府与德城区签订的2017年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宣惠河和长庄沟黑臭水体综合整治任务未按时完成,德州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方案再次要求该两条黑臭水体应于2018年6月底完成,至督察时,该项整治任务还未彻底完工;宁津县路庄沟黑臭水体治理效果差,附近管网未进行雨污分流。二是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整治工作推进不力。德州市地热井底数不清,关闭工作未完成,尾水回灌改造推进缓慢。德州市国土资源局提供材料显示,全市共有地热使用单位328家,其中,已关停155家、完成回灌的有147家、正在实施回灌的有25家、接入城市污水管网1家。督察发现,德州市国土部门未按照《德州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时限要求依法关停不合法地热井,2017年至2018年供暖季仍在使用的有173家,其中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有162家、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有124家。经核对资料,国土部门与水利部门提供的地热井名单及数量不一致。三是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工作滞后。沟盘河水库幸福大道、新河东路穿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未设置事故导流槽和应急池。岔河东大道穿越二级保护区,防撞护栏设置不规范,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应于2018年12月底完成整改,督察发现,整治进展工作相对滞后,目前只完成施工图设计,尚未动工建设。宁津县惠宁水库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挡年久失修、标识牌不规范。四是化工聚集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防控方案编制进度缓慢。按照省整改方案要求,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衢工业园、禹城市三星化工有限公司、阳煤平原化工有限公司、山东临邑经济开发区、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6个化工聚集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防控方案应于2018年底前完成编制。督察发现,目前尚未完成招投标程序,进度迟缓。五是城区雨污管网建设不配套,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德州市大部分县(市、区)雨污合流管网占比大,管网老化破损,造成污水溢流、泄漏;大部分乡镇未设置规范化的污水综合处置设施,污水不能得到有效收集;中心城区管网管理机制不健全,现有排水管网多头管理、责任不清。
  固废处置能力滞后。一是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德州市危废产生量大、种类多,目前只有5家危险废物单项处置企业,1家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处置需求与能力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现场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危废积压,环境安全隐患较大。二是城市垃圾及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全市13个县(市、区)中有11个垃圾处理厂采用卫生填埋方式处理,缺少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回收利用的综合处理方式,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处理能力不足。临邑县、庆云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生活垃圾超负荷填埋,配套建设的渗滤液设施处理能力不足,垃圾渗滤液大量积存在厂区内,存在环境安全隐患。“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彻底。从信访反馈和现场督察情况看,个别县(市、区)部分已列入取缔的“散乱污”企业“两断三清”不彻底,有死灰复燃现象。德州拓新商贸有限公司、平原县伯川再生纤维加工厂、齐河县顺和清洁煤销售有限公司等部分整顿类的企业整改不到位,乐陵国鼎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和乐门业有限公司、庆云县昆鹏体育器材厂等新的“散乱污”企业有所反弹。
  三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不彻底。
  整改工作要求低。个别县(市、区)对反馈问题的整改要求标准低,仅就群众举报问题进行整改,未做到举一反三,采取根本措施。督察发现,济南汇诚双达化工有限公司齐河分公司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搬迁,院内及部分破旧厂房拆除现场存有200桶以上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运行期间产生的约30桶危险废物未及时处置,部分危险废物随意堆放,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违规化工行业整治清单中已取缔的德州农园丰肥料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仍在生产,又违规建设了2台燃煤土造窑,院内存有大量产品及原料;临邑县盛达金属材料制品有限公司虽已安装废气收集治理设施,但现场仍有刺鼻气味,地面有明显炭黑撒漏痕迹,原料(废轮胎)露天堆放;陵城区临齐街道卓越小学附近河水污染严重,现场督察时发现河道西侧仍有3处旱厕、2处垃圾堆和1个浴池排水口直通河道;宁津县津城街道西雒村华建混凝土有限公司未设置密闭物料场;乐陵市郑店镇前杨村公路旁边养鸭场鸭棚围挡、粪污收集池未完工;平原县联化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车间存有大约5000吨废盐没有处置。
  监管力度不够、查处不严。对停产整顿企业监管不严,个别企业违法行为依然存在。督察发现,德州市上报整改情况为停产待迁建的庆云县山东天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执行停产要求仍在生产;齐河玖瑞万方饲料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停产整治,擅自恢复生产,且鱼混车间异味明显,厂区生活污水直接排放。
  环保搬迁工作推进迟缓。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工艺装备升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涉及村庄搬迁工作至今仍未完成,按要求搬迁的6个村庄目前仍有3个未完成搬迁。
  四是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整治工作不严不实。
  分类整治底数不清。化工转型升级工作落实不到位,德州市经信委没有尽到牵头负责的职能,对化工企业的立项、规划、土地等手续掌握不清,违规化工企业底数不清,整治台账信息不准确,整治任务不具体,措施不明确,分类不清晰。根据其提供材料显示,全市违规化工企业294家,其中:无立项手续的126家企业中2家未完成整改,无土地手续的188家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改,无环评手续的41家企业全部完成整改,无规划手续的288家企业中5家未完成整改。经现场抽查,整改完成企业数量与上报资料严重不符,多次提供资料口径均不一致。
  监管责任缺失。相关职能部门和地方对违规化工企业整治落实情况监管缺失,未尽到监管责任,“一企一策”落实不到位。经现场抽查,山东友爱洗涤日化有限公司在规划手续不完善情况下,未落实停产要求,擅自投产运行;德州市虹桥染料化工有限公司未取得土地、规划手续前提下,未履行德州天衢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下达的限期停产整治告知书,擅自生产;德州市规划局未按照整改方案要求,依法对缺少规划手续的德州科泰净水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罚。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期间,针对宁津县开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中排放酸臭气体扰民、临邑县临盘街道辖区内刺鼻气味扰民等问题,群众多次进行举报,相关部门虽然已经调查处理,但仅是以问题整改而整改,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导致群众反映强烈。
  督察要求,德州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山东时的重要指示,围绕实现“四减四增”目标,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深化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确保德州市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形成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对本次督察工作的批示精神,切实解决当前的各类突出环境问题,对于督察发现的具体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
  督察强调,德州市委、市政府应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结合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15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并抄送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及时通过省级和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陈勇在表态讲话中指出,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督察情况反馈中,既充分肯定了德州生态环保工作,又严肃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明确整改意见和要求,客观中肯、实事求是、切中要害,完全符合德州实际,我们照单全收、虚心接受、坚决整改。
  陈勇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生态环保政治责任。要强化组织领导,坚决把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要聚焦重点领域,完善生态环保工作长效机制。要强化统筹协调,全面做好各类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保持高压态势,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到位,确保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出合格答卷。
  陈飞就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讲了意见。他强调,要迅速行动,高质量制定整改方案,尽快组织实施。要全面加强督导检查,举一反三抓好深度治理,确保整改结果经得起检验。要抓好处理问责,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入推进环境治理,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务实举措、实际成效让群众满意。
  督察组还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形成了问题清单,将按有关规定移交德州市委、市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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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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