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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作者:社区

夏津县人民调解员正在调解一起土地纠纷


  我市牢牢把握“枫桥经验”就地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精髓,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与时俱进,全力打造调解工作升级版——
筑牢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本报记者邓静本报通讯员侯胜利邓美平
  “要深入挖掘提升我们现有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培育打造新经验新亮点,着力打造德州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德州开花结果。 ”10月22日,市司法局局长李福辉对记者说。
  “枫桥经验”起源于上世纪60年代的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其核心要义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矛盾”。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司法部、省司法厅都对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了安排部署。
  我市始终高度重视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紧紧抓住做好群众工作这条主线,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近年来,全市人民调解组织每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8000件左右,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筑起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完善组织网络,提升队伍素质
  “遇到解不开的‘疙瘩’,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村民调解小组。很多事,调解员说话能说到‘点子’上,让他们调解,我们心服口服。”10月19日,夏津县刘兴裕村村民刘廷矩说。
  基层是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阵地之一。目前,我市所有县(市、区)均建立了以乡镇(街道)调委会为主导,村居(社区)调委会为基础,村(居)民调解小组为补充的“三级调解网络”,调解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
  巩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同时,我市坚持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推进人民调解为基础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全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4853个,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131个、村居(社区)调委会4562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104个,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56个,涉及公、检、法、交通、医疗、劳动争议、保险等多部门、多领域,基本上形成了覆盖全市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人民调解员素质不断提升。前不久,宁津县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毕向东被聘为全省人民调解专家。毕向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8年,探索推行了“四情”工作法,参与调处矛盾纠纷4760余件,调处率、调解成功率均在99%以上。在我市,像毕向东一样有丰富经验的一线调解专家还有很多。为提高人民调解员整体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每年我市都会采取轮训的方式,分批次对各级调委会主任及调解人员进行培训。同时采取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强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知识、思想道德和纪律作风教育。 2015年市司法局统一制作《人民调解员工作证》,通过考核,全市共有16507名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人民调解工作逐步规范。
  强化行业专业调解,全力啃下“硬骨头”
  2014年3月,一份始自2006年的医患纠纷摆上德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办公桌。这起纠纷由某县中医院申请调解,通过调查、分析、研判,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发现,医方存在未向患者说明手术存在并发症的责任。最终,医方给予患者经济赔偿,长达8年的医患纠纷得到妥善处理。
  近年来,医患纠纷成为全民关注的热点和影响稳定的难点。 2012年,我市组建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5年多来,为群众提供医患咨询1164次,受理医患纠纷393件。这些医患纠纷,件件都是“硬骨头”,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努力下,协议执行率100%,医患满意率100%。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先后荣获“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称号。医疗纠纷调解成为我市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一张亮丽名片。
  按照“谁主管、谁组建、谁保障”的原则,我市出台《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全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各县市区涌现出不少好经验、好做法,乐陵市道路交通事故联动调解服务中心即是其中之一。 2012年6月,中心正式成立,乐陵市法院、交警、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保险公司、鉴定中心合署办公,形成了“党委领导、社会协同、六位一体、三调联动”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联动调处新机制。所有涉及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部门均在同一中心办公,当事人不必东奔西走,真正实现了“一站式”服务、“一条龙”服务,该中心也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我们将紧紧把握新时代矛盾纠纷的新特点,将人民调解向矛盾高发、适宜人民调解的医患、交通事故、物业、消费等领域延伸,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着重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度、广度、社会影响力。 ”李福辉表示。
  探索“访调对接”新机制,共铸维稳“压舱石”
  近年来,征地拆迁、土地承包、劳动争议等诸多领域矛盾呈多发高发态势,这些矛盾关联性、敏感性强,给信访维稳工作带来压力。针对这一新变化,我市积极探索“访调对接”新机制,推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信访问题,有效防控社会矛盾。
  今年6月,宁津县成功化解一起因承包合同引发的30年信访积案。 1984年,宁津县大曹镇东梁村村民梁某等16户村民与村委会签订了15年的果园承包合同,当合同履行至1988年时,承包户与非承包户因承包合同产生矛盾。多年来,梁某多次上访,经法院诉讼该案也未能妥善解决。今年4月,宁津县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员经过12次面对面调解、数不清的电话交流,历经近2个月的时间,终于成功调解,梁某息诉罢访。
  宁津县在县综治中心设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乡镇设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村设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室。同时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信访矛盾接待窗口,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开设“信访事项绿色通道”,人民调解与信访密切联动,采取多元化解决方式。自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以来,宁津县信访总量同比下降8.4%,集体访的批次和人次分别下降了14.2%和11.8%,重复访数量大幅下降。
  宁津县的工作是我市探索“访调对接”新机制的缩影。针对自身实际,不少县市区都积极探索实践“访调对接”,对潜在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调解,对多年积案综合施策、合力攻坚,消除了一大批群体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自2013年以来,全市共防止群体性上访1507件、涉及10263人,“第一道防线”作用愈发明显。
  今年9月,司法部出台方案,决定在全国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根据相关安排部署,我市将进一步突出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责主业地位,充分发挥村(社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和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就地化解初信初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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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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