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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法院——
妥善化解租赁纠纷
  禹城讯(杨萌张梅)近日,张庄镇某村村委会负责人将一面锦旗送到禹城市法院,感谢法官积极协调,快速化解村委会与某农业开发公司的租赁合同纠纷。
  2016年,某农业开发公司找到张庄镇某村村委会,希望能租赁其闲置的60余亩土地开展农业加工项目,双方约定年租金为6万余元。第一年该公司还能及时缴纳土地租金,但之后公司负责人以资金周转不灵为由拒绝支付租金,村委会无奈,只得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偿还2年的租金并解除租赁合同。
  法官李功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开始案件调查工作,通过实地走访,李功发现该公司前期建设已经基本完成,如果双方解除合同,前期完成的厂房都将成为“废墟”。为此,李功多次与村委会取得联系,希望他们能考虑长远利益,再给该公司一次机会。同时,与开发公司讲明利害关系,敦促他们尽快缴纳拖欠的租金,并抓紧开启后期建设。在李功多次协调下,双方终于签订调解协议,约定开发公司立即付清2年租金,双方合同继续履行。目前,租金交付到位,公司也即将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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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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