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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公安局长官派出所——
户籍业务“容缺审批”获点赞
作者:董建新
  本报讯(记者 董建新 通讯员 赵琳 刘佟)8月7日上午,家住宁津县长官镇的曲某带领妻子闵某来到长官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籍业务。经过交流,民警得知闵某户口在湖南省,两人结婚后,曲某想把妻子的户籍迁到自家户口上。“按照规定,办理夫妻投靠入户业务,需要夫妻双方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户籍民警韩启伟热情接待两人并告知办理业务所需手续。
  民警话毕,曲某赶忙打开随身携带的书包,拿出一摞手续,韩启伟查看后发现缺少户口簿。“我出门匆忙,把户口簿忘家里了。民警同志,我家离派出所挺远,我俩平时又在外面打工,来一趟挺不容易的。”曲某顿时面露难色。
  韩启伟将曲某提供的身份证信息联网,查询核实了其身份信息属实。根据“一次办好”实施方案指示,韩启伟根据曲某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其他手续有欠缺的实际情况,留存其符合条件的手续为曲某办理了准迁证。
  连日来,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宁津县公安局长官派出所户籍窗口坚持从群众利益出发,提高服务效能。如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中非关键性材料存在缺陷或瑕疵,需补正或撤换的,由窗口民警出具容缺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窗口先行受理并进入审核程序。需补缺的材料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传真等非现场方式补正。这种“容缺审批”的工作理念受到办事群众一致好评。
  截至目前,宁津公安局长官派出所已为13名群众及时解决了办理业务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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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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