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镇街综合文化站有了服务标准
每周应免费开放42个小时以上
作者:马乐
  本报讯(记者马乐通讯员王金鑫)为调整优化乡镇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创新公共文化管理和服务方式,近日,我市制定印发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明确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队伍建设、站舍建设、培训辅导、文化活动开展等8个方面内容。
  《标准》明确文化站用于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每周应免费开放42个小时以上(双休日、节假日正常开放);室内设有县区图书馆乡镇(街道)分馆(书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综合展示室等,室外设有文体广场、宣传橱窗、阅报栏等。队伍建设方面,应配齐2名以上有编制专职人员、建立10人以上文化志愿者队伍、3支以上具有影响力站属庄户剧团或群众文体团体;每年举办各类公益培训不少于20次、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30次、每个文化站至少编排1个代表当地特色的成品文艺节目。监督评估方面,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每年至少2次对县域内文化站公共服务工作进行检查、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年度评估制度、群众满意度调查应不低于80%。
更多>>  德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镇街综合文化站有了服务标准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5 版:社会民生】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