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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前办理营改增业务需预约
◆涉及全市2.3万户纳税人 ◆19个业务网点可办理
作者:王志冕
  本报讯(记者 王志冕 通讯员 陈兴龙)近日,市国税局发布《致营改增纳税人的一封信》,对营改增业务办理作了进一步规范,确保试点改革顺利实施。
  自今年5月1日起,原缴纳营业税的金融保险、建筑安装、房地产和生活服务业等行业改为缴纳增值税,征收管理部门也由地税改为国税。据测算,本轮营改增试点工作涉及我市2.3万户纳税人。
  根据规定,为尽量减少办税服务厅排队等候时间,3月30日至4月30日,全部营改增业务实行预约制。纳税人需按照预约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全市指定的19家办税地点办理税务登记、税种认定、发票票种核定、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税控设备发行等业务。 5月1日起,纳税人可到国税局指定的办税地点,办理发票领购或代开。 6月1日起,可通过网上申报、大厅申报、电话申报等多种方式按月或按季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转入正常管理。
  营改增试点过渡期间,国税机关将增设营改增专门服务窗口、咨询台、预审辅导岗和导税台,并设置营改增绿色通道,各县(市、区)国税局分别设立3部营改增专线支持电话,对政策咨询、技术支持、办税服务等问题进行专业、及时解答。此外,我市还将免费、分批次举办营改增试点专题培训班,防伪税控技术服务单位也将派驻支持人员,对试点纳税人防伪税控器具使用、发票开具提供辅导和帮助。
  详细信息、办税地点及专线电话可登陆市国税局官方网站、德州新闻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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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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