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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家企业获批执行特殊工时制
有效期限为1年
作者:王志冕
  本报讯(记者王志冕通讯员李保栋)3月28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全市28家企业通过特殊工时工作制审批,有效期限为1年。
  根据规定,企业因生产经营特点,不能按照标准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来安排工作的,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实行特殊工作时间制度。此次申请特殊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共涉及103个岗位,包括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两种。记者了解到,一般可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有: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劳动者;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有: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劳动者等。
  通过审批的单位并不是人人都实行特殊工时,而是列出一些特殊工种。除通过审批的可实行特殊工时的企业外,其他企业职工每日工作超出8小时的应当视为加班,须按规定支付职工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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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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