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守法为己“非为人”
  京台高速公路交警抽查发现,10余辆大客车中六成乘客未系安全带;汽车出客运站,跟车人员告诉乘客 “请把安全带系好,否则车辆不让出站”,乘客不情愿地将安全带系好,但客车刚驶出出站口,前排3位乘客就将安全带解开。
  (4月21日《德州日报》)
  只看到系安全带的不便、不舒服,没有意识到是对自己的保护,不是为了自己的安全而是为了应付检查而勉强去做,“安全带现象”折射出一个问题,就是很多人没有树立“守法为己、守法利己”的理念,而是停留在“守法为人”的阶段:没有深刻认识到遵守法律法规首先维护的是自己的安全,最受益的是自己,别人和社会只是“同时受益”;不是发自内心地主动遵规守法,而是为了应付别人、“对付”执法者。举凡酒驾醉驾、闯红灯、飞机上打手机、工作中违反安全生产规程等“习惯性动作”,都存在类似思想误区。在更大范围看,把法律视为约束、负担乃至障碍,内心缺乏法律信仰、行为缺乏法律自觉的情形广泛存在,导致许多本可避免的悲剧发生,成为依法治国的一大障碍。
  建设法治社会,首先要树立法治信仰。让人信,需动其心、增其利,树立“守法首先是为己而非为人”理念不失为一个着力点。要使公众明白,守法是造福自己,而不是做给别人看的。
  孔子曾有句话“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大意是“古代学者求学是为了提高自己的学问道德,现代学者的目的却是装饰自己,给别人看”。夫子的讽喻说明,类似“安全带现象”也算古已有之,需要站在文化的高度予以纠正,大力倡树“守法为己”的价值观,一是持之以恒加强法治教育;一是像惩治酒驾那样严格执法,通过执法建立新的文明。
  当然,这绝非提倡“自私自利”。
刘同江
更多>>  德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守法为己“非为人”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1 版:要闻】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