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枉钱” 新华社发
这是许多患者尴尬乃至“窝火”的经历:看同一种病,跑不同的医院,各家医院CT、B超、血项等检查结果互不相认……面对患者质疑,我国卫生部门要求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但迄今为止,重复检查现象仍然较为严重。
换一家医院照一次CT
——重复检查何时休?
哈尔滨市民李慧生完孩子后一直咳嗽、气短,并伴有低烧。 2014年2月初,李慧在黑龙江省医院做了肺部CT检查,被诊断为间质性肺炎。随后,李慧又拿着片子到哈尔滨医大一院进一步确诊,却被告知,检查结果“不认可”,需要再拍一次肺部CT。李慧又做了一遍检查。两个医院的检查结果完全相同。“同一种病,为啥让我一周内做两次CT? ”
北京市民傅先生对记者说,像这样重复检查的经历许多人都遇到过。
针对社会质疑,原卫生部2010年发文要求,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但是,具体到很多医院和一例例的患者身上,医检结果互认却依旧相当远。
互认要求遭遇“软抵制”
——到底为了啥?
广东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指出,医检费用占医院收入比重较大,因而推进医检互认容易受到医生的“软抵制”。黑龙江省一家三甲医院院长表示,部分省市在贯彻落实卫生部“医检互认”规定时,通知各医院是否需要重复检查“由接诊的临床医生确定”。
分析人士认为,国家卫生部门要求推进医检互认;但是一些省市卫生部门的通知又赋予临床医生以“最后决定权”,这样一来,国家政策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容易变形走样。
让患者少花“冤枉钱”
——还有很多事可以做
哈医大二院副院长焦军东表示,自从医检结果互认的政策推行以来,下级医院认同上级医院的检查结果执行比较好,而作为上级医院,对于下级医院的检查结果确有担心。
当然,对重复检查的质疑也不乏“误会”的成分。有时候,患者认为的重复检查,其实并非如此,主要原因是信息不对称。
如何做到既不影响疗效,又让患者少花冤枉钱?黑龙江省卫计委医政处副处长赵昱辉表示,一是构建医疗信息服务平台,促进医院资源共享;二是将医生的收入与检查收入分离,从根本上改变检查提成的收入办法;三是患者多了解自己的病情,多咨询专业医生,以减少被重复检查的几率。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