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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办法》
动态管理院士工作站
作者:李智群
  本报讯 (记者 李智群 通讯员 王永强)日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德州市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
  《办法》共六章二十七条,对院士工作站的建站条件、主要任务、评审原则、管理服务、申报、推荐、考核和扶持奖励方式作了明确规定。《办法》出台后,市科技局将在每年3月份受理院士工作站的申报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建站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同时向院士本人确认是否同意建设。
  据了解,院士工作站实行动态管理,管理期限3年。管理期满需要继续设立的,经单位申请,需按规定予以重新确认。管理期间没有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的院士工作站将予以撤销。
  《办法》规定,对于新获批的德州市企(事)业院士工作站,给予建站单位一次性10万元的资金补助;新获批的德州市综合院士工作站,给予建站单位一次性20万元资金补助,用于实验研发仪器设备的购置或成果的转化,补助经费在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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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1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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