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乐陵百余学校签订校车安全责任书
作者:李艺
  本报讯(记者 李艺 通讯员 殷文倩)12月11日,乐陵市交警大队与该市100余所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签订了《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
  签订《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之前,交警部门先召开相关会议向中小学幼儿园校长们讲述校车管理工作注意事项,号召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肩负起校车整治责任,协同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规范化整治。要求各学校、幼儿园临时租用车辆时,必须租用具有合法资质的专业客运单位机动车,并明确安全责任,严禁租借个人所有的或者拼装、故障、报废车辆作为接送学生车辆。同时,各学校还要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更多>>  德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乐陵百余学校签订校车安全责任书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5 版:社会·民生】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