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启红当庭痛哭
10月28日上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等人内幕交易、泄露内幕、受贿案进行公开宣判,认定李启红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万元、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泄露内幕信息获利丰厚
2007年4至5月,时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谭庆中筹划将公司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公用科技公司,实现公用集团整体上市。其间,他多次就此事向李启红汇报,并获得支持。6月11日,谭庆中又将此事向中山市委书记陈根楷作了汇报,陈根楷让李启红具体负责此事。随后,谭庆中将此事告知被告人郑旭龄,要求郑就重组事项草拟一份书面材料,当月26日,他就该建议书正式汇报给李启红。
7月3日,李启红、谭庆中、郑旭龄等向中国证监会汇报了公用科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并实现公用集团整体上市的情况。同日,公用科技公司发公告称公司近期拟讨论重大事项。次日,公用科技股票停牌。中国证监会对“公用科技”(2008年该证券名称变更为“中山公用”)的相关问题调查后认定,公用集团将其优质资产注入公用科技公司实现整体上市的预案在公开前属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形成于2007年6月11日,内幕信息价格敏感期至同年7月4日停牌止。但在2007年6月,谭庆中向李启红汇报公用科技公司筹备资产重组事宜时,提到公用科技股价会上涨,建议李启红让林永安(李启红丈夫)购买。6月中旬,谭庆中在办公室约见林永安,向其泄露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建议其出资购买股票。 6月下旬,李启红在家中向林小雁(李启红弟媳)泄露了上述内幕信息,并委托她购买200万的公用科技股票。随后,林小雁从林永安账户转出236.5万元,从李启明(林小雁丈夫)账户转出350万元,再集合其自有资金,筹集款项共677.02万元,并借用其弟林伟成和同事刘赞雄的名义在银河证券中山营业部办了开户手续,后分别转入林伟成账户400.02万元,转入刘赞雄账户277万元,让朋友关穗腾负责买卖公用科技股票。 2007年6月29日至7月3日期间,上述两个证券账户在公用科技股票停牌前累计买入股票89.68万股,买入资金669万余元,后于9月18日至10月15日陆续卖出,账面收益1983万余元。
为应付中国证监会调查,掩盖林小雁等内幕交易的犯罪事实,李启明与林永安、林小雁等人商量规避调查事宜。2009年12月,中国证监会找到李启明调查林小雁等人买卖公用科技股票的情况,李启明得知林小雁买卖公用科技股票获利1000余万元。 2010年4月初,李启明向林小雁提出转款1000万元至郭长祺的存款账户,用于收购建大电器工业(中山)有限公司20%的股权。随后,林小雁安排林伟成分3次转款共1000万元至郭长祺的存款账户。
丈夫涉足多家公司
庭审资料显示,李启红家族在中山颇有势力。除其本人外,她的丈夫林永安是广东国际关系调研室驻中山办事处原副主任、中山市高尔夫球协会常务副会长、中山市第九届人大代表。
此外,林永安还被指涉足中山多家公司,而中山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就是个典型的家族企业。有公开报道称,林永安是中山五建的股东之一,出资375万元,持有公司25%的股份;他同时也是中山多家公司的法人代表。
另外,林永安及其弟弟林永灿还曾先后成为中山市中宏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最大股东。李启红的弟弟李启明原是中山五建的总经理,而该公司负责施工的项目包括中山市盛景园工程、丽景湾工程、东盛苑工程及中山港会展中心工程等。
□邓新 建穗 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