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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农合补偿标准再提高
最高可达10万元
作者:胥爱珍
  本报讯 (记者 胥爱珍 通讯员 王秀转)记者从市卫生部门获悉,自今年5月1日起,我市将实施调整后的新农合补偿方案,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标准最高可达10万元。
  新方案实施后,参合农民的门诊及门诊大病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将由原来的40%提高到50%;普通门诊的报销封顶线,由 50元提高到60元;门诊大病封顶线,由 5000元提高到 8000元;住院报销封顶线,由6万元提高到10万元;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由 65%提高到8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 50%提高到 6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40%提高到 50%;住院报销保底比例最高至25%;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补偿比例在原补偿比例基础上提高10%。
  同时,中药饮片和中医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等非药物非手术疗法补偿比例提高10%。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血友病等重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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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1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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