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弘扬红十字精神 大力做好抗震救灾
市红十字会被授予市对口支援北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先进集体
  本报讯 (德红)上月21日,德州市委、市政府召开德州市对口支援北川灾后恢复重建总结表彰大会,德州市红十字会在募捐工作中成绩突出,被德州市委、市政府授予德州市对口支援北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先进集体,宋占文获先进个人,记二等功。
  2008年5月12日汶川强烈地震灾情发生后,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的部署要求,全市红十字会系统立即行动起来,全力以赴投入到抗震救灾中,在全市开展了为汶川地震灾区赈灾募捐活动。社会各界群众踊跃捐款,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共接收社会各界捐款621.56万元,物资折合人民币725.52万元,款物合计1347.08万元。 2008年市红十字会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德州市抗震救灾工作先进集体”、被省红十字会授予“全省募捐工作突出贡献奖”。
  灾情发生后,市红十字会成立了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向全市发起向地震灾区募捐活动倡议书,呼吁社会各界人士捐献善款,在市各新闻媒体发布了《募捐倡议书》和捐赠账户及捐赠电话,并开通了网上捐款业务。
  市红十字会克服办公场地小、专职人员少、交通工具缺乏等困难。开通了24小时热线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发放募捐倡议书3万余份,悬挂宣传条幅30余条,制作宣传版20余块,开展义演募捐活动3次,市有关领导参加大型募捐活动16次,设立固定募捐点20个,流动募捐箱30余个,举行义卖活动3次,为单位工作繁忙和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者上门接受捐款28次,在德州日报、长河晨刊等新闻媒体发表文章及新闻报道40余次。社会各界人士8万余人参加捐款。
  在捐赠过程中,市红十字会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红十字会救灾管理工作规范开展募捐活动。遵循自愿捐赠的原则,坚持做到严格管理,程序规范。
  通过开展救灾募捐活动,充分体现和德州人民与灾区人民心连心、手相牵,体现了红十字会的“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为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更多>>  德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弘扬红十字精神 大力做好抗震救灾
  本文所在版面
【第 4 版:健康】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