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取暖补贴上调
■由每人每年24元增至1100元 ■将于12月份发放
作者:刘臻

今年补贴提高了,取暖不用发愁了。



  本报讯 (记者 刘臻 通讯员 友仁 方兵)11月8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年冬天起,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取暖补贴将执行新的发放标准,每人每年1100元,原来持续了多年的“24元取暖补贴标准”将成为历史。
  我市此次取暖费调整是执行山东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 《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从2010年度起,企业离退休 (退职)人员取暖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100元,原取暖补贴标准不再执行。企业离休人员取暖补贴标准比照当地机关标准执行,当地机关没有提高取暖补贴标准或者执行的取暖补贴标准低于1100元的,按每人每年1100元执行。
  调整取暖补贴的退职人员是指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离退休 (退职)人员,发放取暖补贴所需要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取暖补贴将于12月份随同当月养老金一起发放到企业离退休 (退职)人员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届时全市将有7万多名符合条件的企业离退休 (退职)职工受惠。
  据悉,在此之前,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取暖补贴一直执行每年24元的标准,这一标准是在1989年制定的。在21年的时间里,职工工资已上涨了十几倍,物价也上涨了许多,按照我市城区每平方米22元的集中供暖费计算, 24元的取暖费补贴只够交1平方米的供暖费。
  按照新标准,如果家里有两名企业离退休职工,今年可以领到2200元钱,足够缴纳100平方米的取暖费,这样一来很多离退休职工自己不用掏1分钱就可以温暖过冬了。
更多>>  德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取暖补贴上调
  本文所在版面
【第 3 版:社会·民生】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