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的通告
(德政字〔2010〕49号)
  为创造优良的城市交通环境,确保市区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市政府决定,进一步规范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停路段:(一)以下路段,禁止停放一切车辆(停车泊位除外):迎宾大道(东风路至天衢路路段)、向阳路(与解放路交叉处至东风路路段)、解放大道(新河路至大学路路段)、湖滨大道(新河路至大学路路段)、东地大街(东风路至大学路路段)、德兴大道(东风路至大学路路段)、东风路(通力路至晶华大道路段)、东方红路(迎宾大道至晶华大道路段)、三八路 (迎宾大道至晶华大道路段)、天衢路(通力路至晶华大道路段)、大学路(陵西路至晶华大道路段)。(二)其他路段,临时停车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临时停车应沿顺行方向停在停车泊位内或靠边停放,严禁并排停放、逆向停放。
  二、西外环贯通后,迎宾大道与天衢路交叉口以北至大学路与陵西路交叉口以南的迎宾大道、共青团路和陵西路路段禁止大货车通行。
  三、非机动车应在路牙石以上停车泊位内停放,统一朝向、不得妨碍行人通行;机动车在路牙石以上停放时应当停在停车泊位内,统一朝向、不得妨碍行人通行。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5日后执行,违者由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依法处理。德州市人民政府二0一0年六月十三日
更多>>  德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的通告
  本文所在版面
【第 1 版:要闻】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