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我市再度减轻个人医疗负担
作者:韩超
  本报讯 日前,我市对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了调整,这是继2009年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后的第二次调整,此次调整在更大程度上降低了个人医疗负担比例。
  此次医保政策调整的内容主要是: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普通床位费报销标准。一级医院由6元提高到10元,二级医院由10元提高到15元,三级医院由15元提高到20元。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城镇参保职工在一、二、三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各分段医疗费报销比例,普遍提高2个百分点。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降低一、二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一级医院的起付标准由300元调整为100元,二级医院的起付标准由400元调整为200元;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普遍提高5个百分点,参保居民在指定的定点医疗门诊就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普通门诊医疗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定点医疗门诊按20%的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报销额为600元。
  另外,应参保未参保居民新入保,不再补缴应参保期间的医疗保险费,自医疗年度开始之日起,6个月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以学校为单位整体入保及新入保的学生不执行6个月的免责期。 (记者 韩超)
更多>>  德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我市再度减轻个人医疗负担
  本文所在版面
【第 1 版:要闻】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