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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4家庭入选省“百佳书香人家”
作者:刘臻
  本报讯 8月26日,记者从市妇联获悉,我市陵县文化路李平一家庭、平原县艺术中心张洪春家庭、齐河县第三中学徐茂顺家庭、夏津县委南街张新家庭被评为山东省 “百佳书香人家”。
  据了解, “百佳书香人家”评选活动,是按照山东省 “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全民阅读活动安排,由省妇联、大众报业集团 (大众日报社)、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联合在全省开展的。其评选条件为家庭成员爱书藏书,藏书量较多;家庭读书氛围浓厚;家庭成员学有所获,并积极将学习成果用于实践;家庭成员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记者 刘臻 通讯员 邢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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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1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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