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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私不分”想到“灭官烛看家书”
  公与私,曾是过去人们常挂嘴边上的语言,那些流行过的豪言壮语,虽然有些说过了头,但有些仍然是我们共产党人追求的最高境界,比如:大公无私、公而忘私、无私奉献、一心为公,至于公私分明,是我们共产党人要坚持的最起码的原则。
  然而,现在的情况是,公与私的字眼少见了;在人们口头上,公与私的话语听不到了;特别是在现实生活中和日常工作中,有些人公与私的概念模糊了,甚至公私不分的现象严重存在着。比如:公车私用,已是平常之事;公时私用,上班时间办私事,已是司空见惯;公费买文凭抬高身价,公费买荣誉脸上贴金,更是见怪不怪;至于公物私吞、公款私占、私用品公费报销等这些违法现象,也时有发生。有的领导干部,身为“人民公仆”,自以为人是公家的,吃的、喝的、用的甚至住的,就应该都用公家的。这些都说明,在一部分干部中,“公”的观念淡漠了,“私”的欲望强烈了,有的最起码的公私不分也做不到了。更有的假公济私、以权谋私,滑向罪恶的深渊。
  由公私不分现象,让我想到“灭官烛看家书”的故事,说的是北宋时期,博州有位州官为官极其廉洁。一天晚上,有人从京城送来一封上司的来信,他猜想这一定是朝廷有什么重要指示,马上命令公差点上蜡烛阅读。谁知读了一半,他又命令差人把官家的蜡烛吹灭,把自家买的蜡烛点上,继续看下去。公差们很纳闷,难道官家买的蜡烛不及他自己出钱买的亮吗?后来才知道,那封信里有一半是关于他留在京城家属的情况,他认为是私事,不能点官家的蜡烛。这位州官为了半封家书,竟然换烛再读。从“看家书”这样一件小事上,州官都能公私分明,难道不是对我们当今 “人民公仆”的一个深刻启示吗?
  □卢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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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5 版:城市·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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