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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县公证走进乡村
作者:赵新利
  陵县讯 近日,陵县经济开发区前徐村村民贾桂中,到陵县公证处对2005年他承包村里坑塘签订的 《承包合同》进行公证。他当年承包了村里的24亩坑塘,期限为20年。前期已投资10多万元,几年来经济效益非常可观,现在他想再扩大规模,先挖5个标准鱼池,然后平整土地种庄稼、种树,还需投资10多万元。由于时间跨度大,怕日后合同得不到法律保护,所以办了公证。他拿着公证书高兴地说:“合同加公证,这等于上了双保险。以后就可以甩开膀子大干,没有后顾之忧了。”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新型的法律关系不断出现。陵县公证处紧密结合自身职能,积极拓展涉农公证业务,在农业承包、土地流转、小额贷款、赡养协议、 “四荒”拍卖等220余件公证业务中,始终关注农村社会热点、难点,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赵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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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4 版:今日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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