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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花”使者大爱法官
——乐陵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引“法”入校
作者:宋维中本报







  图1:组织青少年参观法庭,感受法庭的神圣、威严。
  图2:组织中学生参观监狱,警戒犯罪。
  图3:少年法庭组织模拟少年法庭,让青少年在 “审判”中体会犯罪轨迹。
  图4:定期、定点、定人入校普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图5:在全市中小学校都建立了法官联系点,及时了解青少年的法律需求,提供法律帮助,跟踪帮教。
  图6:少年法庭成立了 “新生业校”,调动社会力量对失足青少年尽心帮教,拨正他们扭曲的心灵。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在乐陵市各学校,都贴有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这样带有联系方式的警言标识。世上有许许多多的爱,有一种爱叫做责任。 “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乐陵市法院少年法庭坚持把未成年人法律保护、教育、挽救工作前移,构建起未成年人法律保护教育网络,用真心去诠释至爱。
  为向未成年人提供积极有效的法律帮助和司法保护,防患于未然,他们联合有关部门成立了 “未成年人法律保护教育中心”,开设未成年人保护热线电话,并在该市26处中小学校都设立了未成年人法律保护教育中心法官联系点,20名法官成为各学校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他们还举办法制讲座,并深入农村集市、中小学校进行普法宣传,发放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书》等宣传材料。
  为了从根本上减少青少年犯罪,他们积极引 “法”入校,定期到学校进行法制宣传,参与学校的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地清除了违法违纪现象。他们通过调查,专门编写了针对中小学生特点的 《法制教育读本》,复制了反映少年审判的纪实光盘等,对青少年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乐陵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们用自己的大爱,为防止青少年犯罪,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倾注了心血。2006年,该法院少年法庭被省关工委命名为 “关心下一代教育基地”,成为全省基层法院唯一获此殊荣的少年法庭。
  □本报记者 宋维中 本报通讯员 李玉胜 贾鹏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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