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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收“四不漏”
市地税系统前6个月实现房产税收2.8亿元,同比增长75.18%
作者:李长鸿李娟刘岩
  本报讯 今年以来,我市地税系统强化建房、售房、出租房、装修房 “四房”税收管理,努力做到建房环节在税收管理上 “不漏项”,售房税收管理 “不漏户”,租房税收管理“不漏块”,装修房税收管理 “不漏区”。截至6月底,全市地税系统组织 “四房”税收2.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5.18%。
  建房税收管理 “不漏项”。该局积极争取相关部门配合,将税源控管起点由纳税人申报销售收入前移至房屋建设环节,对纳税人房地产项目开发建立台账,对其建设过程实施全面监控;加强房源数据信息的采集比对,依托各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对建设工程在办理立项、开工许可、工程款拨付、竣工验收等各环节实施全方位监控;建立双向申报制,对建筑企业的项目申报和委托代征单位代征申报实施双向控管。
  售房税收管理 “不漏户”。市地税局在县(市、区)以上房产交易中心建立税收代征窗口,利用商品房待售房源和已售信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定期进行纳税评估,分析房地产销售情况申报的真实性,避免房地产开发企业隐匿销售收入;利用房产受让和权属登记信息,及时加强对新增房产的税收管理。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以委托代征、派员征收为手段,严格落实 “先完税,后办证”的程序,实施 “以房源控税源”的管理办法。
  租房税收管理 “不漏块”。市地税局全面建立单位和个人房屋出租的税源信息档案,建立部门配合、日常排查和单位自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重点加强对单位经营房出租的税收管理。委托公安、居委会、物业等部门代征,加强对住宅小区内分散出租房屋的税收管理。加强对写字楼等保有住房的综合管理,通过对出租房屋纳税人的监控,清理漏征、漏管业户。
  装修房税收管理 “不漏区”。他们依托政府有关部门和物业公司,重点加强对大型建设项目和新建小区房屋装修税收管理,及时将新建小区纳入正常税收管理;抓住具有一定规模的装修公司的日常管理,加强对大项目和单位装修的税源监控,把握装修业税收管理的重点;加强对新建小区内个人房屋装修的税收管理,采取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等多种方式,推行个人房屋装修税收综合征收率,按面积核定税款,方便了基层操作。(李长鸿 李娟 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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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2 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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