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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德周刊20140704期 >> 第01版:要闻
大运河,保护与开发如何平衡?
作者:任立松
  7月3日,世界文化遗产大运河(德州段)保护开发座谈会在我市召开,探讨后申遗时间。
  北京时间6月22日15时19分,随着卡塔尔公主玛雅萨手起槌落,27城、8年艰苦的申遗征程以大运河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一槌定音,德州从此有了第一个世界遗产。
  大运河步入后申遗时间。就在运河申遗成功10天之后,关于加强大运河保护开发的共识已经在我市凝聚。 7月3日,世界文化遗产大运河(德州段)保护开发座谈会在我市召开,大运河保护开发已经受到我市决策层的注目。
  保护,成为座谈会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在对待历史馈赠的这份遗产上,政、学两界意见非常一致,虽然保护开发的整体规划尚在酝酿,但是基本形成这样的思路:对大运河现有资源的保护、开发规划的顶层设计和沿岸文化资源的挖掘等工作将率先展开,力避后期开发对大运河遗产造成破坏。

保护已刻不容缓

  “运河是乳汁,吸吮着运河的甘甜乳汁,德州一步步成长起来;运河是血脉,流动着运河的汩汩血脉,德州一代代发达起来。 ”2012年,德州学院梁国楹教授曾在《德州运河文化资源开发研究》报告中,颇为动情地写下这么一段话。据他介绍,德州是随着大运河的开凿、疏浚及运河漕运的产生、兴盛,直至成为明清时期全国33个工商业大城市之一。
  上世纪70年代之前,“货船云集、纤夫号子”依然延续着昔日运河漕运的荣光, “德州人对运河有很深的情结,包括对水的依赖性和对运河文化的强烈认同感”。但是,这并没有遏制住人们对运河文化资源破坏的蠢动。
  “运河沿岸遗存几乎破坏殆尽。 ”致力于研究运河文化十余年的民间研究者田桂宝应邀参加了此次座谈会,他告诉记者,在过去数十年间,运河沿岸因漕运而设计施工的许多码头、闸坝、涵洞、桥梁、弯道以及两岸的仓储建筑、文物古迹、街巷民居等早已荡然无存,而现存的闸坝和几处码头,也在因运河开发正面临灭顶之灾;附载在运河上的民俗风情也大多散落民间,有消失匿迹的危险。
  保护,早已变得刻不容缓。随着运河申遗成功,嗅觉敏锐的商业资本正在靠近这一肥沃的土壤,座谈会上,运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一位负责人坦言,自运河申遗成功到现在,已经有3拨商人找他洽谈相关开发事项,虽然他均予以回绝,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如果没有整体的保护规划出台,将很难保证运河沿岸不受商业开发的侵扰。
  那么,这样一张保护清单应该涵盖哪些内容?德州学院副院长季桂起认为,运河河道走向、沿岸景观,码头、水闸等水工设施,依托运河而兴的仓储、老街区、村落以及曲艺、舞蹈、戏剧、工艺、文学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应该尽早纳入保护视野。德州市运河文化艺术促进会原会长刘金忠认为,必须尊重古运河的原始自然风貌和历史文化特点,突出保护德州运河及地域文化的个性和特色,比如明清时期兴盛的世家文化等。

保护应上升到法律层面


  “必须将保护上升到法律层面。 ”座谈会上,季桂起这一建议,得到了与会者广泛赞同。
  运河作为跨越武城县、德城区、运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夏津县等多个行政区域的不可移动文物,如果只用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将宽泛的约束,显然难以最大程度地发挥依法保护的作用。
  季桂起建议,我市可以尝试出台地方性行政管理办法,将运河的保护纳入法治轨道,告诉社会与运河相关行为的法律界限,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预防破坏行为的发生,同时也给相关检查和社会监督提供了规范,给惩处违法行为提供了依据,不像以往仅停留于通报批评或道德批评上。
  事实上,有关大运河的法律法规已经在国家、省级层面出台。2012年10月1日,文化部颁布实施了《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次年10月1日,我省也相继出台了《山东省大运河遗产山东段保护管理办法》,而如何将这些已出台的法律法规具体适用于我市大运河的保护,值得进一步研究、探索。
  与会者热议的另一焦点是大运河的复航。历史上,运河曾贯通山东,连接京津,如今只有济宁以南至杭州可以通航,运河北段(包括德州)已经完全断航。
  眼下,流经我市的运河只有在“引黄济津”输水期才得以找回往日生息,过了输水期,运河又陷入沉寂。显然,干涸将使运河失去意义并且很快会消失匿迹。
  市水利局总工程师刘浩儒认为,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会在不久的将来引入德州,我市应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将运河通航与调水结合起来,为运河开辟出一条新的水源渠道。
  除此之外,市规划局运河分局局长蔡飞认为,应该尽快在运河两岸一定范围内划定禁止开发的“红线”,对逾越“红线”乱开发的行为建立追责机制。

开发要有“顶层设计”

  大运河德州段申遗成功,对于我市价值几何?
  市旅游局副局长赵月生认为,让大运河恢复漕运功能显然不太可能,但是借大运河这一世界遗产可大大提升我市旅游产业的水平。
  当前,大运河旅游无疑是中国入境游产品的最好补充,可期的将来,有望被打造成除万里长城、丝绸之路之外,我国第三条世界级旅游线路,对于我市旅游经济的发展带来质的变化。
  “开发旅游必须不能忽视现有的旅游资源。”赵月生表示,要抓住大运河申遗的机遇,尽快整合文化大运河资源,包括大运河周边景点如四女寺、九龙湾、苏禄王墓等以及岔河、减河的旅游资源,“减河实际也是大运河的分支”。
  梁国楹认为,开发大运河旅游必须站在运河全线的角度,与沿线其他城市区域旅游形成协调发展,共同推广整体旅游品牌,从而在开发整体旅游线当中获益。
  运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党工委委员张大文则认为,应从市级层面加快制定大运河开发保护的整体规划,整合文化、旅游、城建、水利等等各方力量,统筹推进运河资源有序、协调、合理开发。
  不管怎样,“所有的开发都必须建立在保护的基础之上,先讲保护,再说开发,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这已经成为当前我市大运河开发与保护的最大共识。
  □本报记者 任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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