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我区在全市率先出台科创新政,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5000万元重奖创业创新


  记者李榕本报通讯员郝霞
  在刚刚结束的市党代会和两会上,“科技创新”成为高频词。党代会报告提出,突出创新驱动,全力建设区域科创高地;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定不移强化科技创新。
  2月25日,我区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意见》,首次设立科技创新驱动财政专项资金,每年拿出5000万元专项用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等,为“当好德州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主力军”提供财力保障。
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首次认定奖励提至30万元
  “作为天衢新区建设主战场、主阵地,经开区将在培植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改革开放、社会治理、产城融合上当好‘五个表率’。”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王震秀表示,经开区将聚焦高成长企业、高能级载体、高层次人才靶向发力,力争今年科技创新工作迈进全省开发区“第一方阵”。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意见》围绕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支持企业发挥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等六大方面,出台32条具体举措。并突出考核导向,紧盯国家、省、市对我区创新驱动的考核指标,立足补短板、强弱项,设定专项专款条文予以支持奖励,促进指标成绩提升。
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方面,首次认定奖励由原来的5万元提高至30万元;对培育载体建设,每成功培育一家首次认定的高企,给予培育载体10万元资金奖励;针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挖掘培育高企,实施第一引荐人制度,每成功引进一家高企,奖励第一引荐人10万元,进一步激发企业申报高企的动力,提升高企申报的成功率。
鼓励企业申报科技奖项
最高奖励500万元
  研发投入被视为企业发展潜力的指标,《意见》中强调企业研发投入,把企业有研发投入作为获得奖励支持的前提条件,明确规定了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奖励,且奖励力度较以往有了较大幅度提升。
  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开展行业关键共性技术以及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按照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贴给予1:1配套。
  针对我区目前缺少高校、科研院所等平台载体,《意见》强化了对创新平台的培育引进支持力度。其中,支持科技人才平台建设方面,对当年度新获批的科技人才平台、与海外高层次专家共同建立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引才引智示范推广基地、海智基地等国家级、省级、市级平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方面,对首次认定的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省级、市级平台,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此外,鼓励企业申报科技奖项,对当年度区内企业(单位)获得国家科技奖项的,在上级资金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予最高奖500万元、特等奖300万元、一等奖200万元、二等奖100万元的资金奖励。
  鼓励企业引进先进科技成果在本辖区转移转化,在市级资金扶持的基础上给予1:1配套,同一单位最高奖励100万元。
  《意见》积极响应和落实国家、省、市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等方面作出的重大部署,新增加了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和推进中试基地建设等方面内容。
  在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方面,支持大数据企业创新发展,在全省大数据创新应用成果评选填报系统填报,被省大数据主管部门认定为省级大数据创新应用标杆单位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被市大数据主管部门认定的市级大数据创新应用标杆单位的奖励资金5万元。支持大数据产业园区发展,对当年度获得省有关部门认定的省级数字园区称号的,按照省里的奖励资金进行1:1配套。支持企业智能制造,对当年度入选市级智能化改造标杆、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5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在推进中试基地建设上,对落地经开区的市级以上中试基地(平台、生产线),免费提供场地,在市级资金支持基础上,给予1:1配套,或一事一议,最高给予2000万元综合资助。
  “《意见》的出台将为科技创新发展提供更大的支撑保障,推动产生更多科技创新主体,集聚更多科技创新要素,助推经开区实现高质量发展。”区科技创新部部长赵兴说。
  据了解,2016年我区即出台科技创新奖励扶持政策,5年来累计兑现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约5000万元。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由2015年的15家增加到79家,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累计入库数量达到131家。研发投入逐年提升,2020年达到8.98亿元,研发投入占比达3.14%,市级以上研发平台达到95家。

更多>>  经济开发区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5000万元重奖创业创新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1 版:时政】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