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我区28个渠化路口规范通行方式
非机动车左转需“二次过街”
作者:赵治红


  本报讯(记者 赵治红 通讯员 阴祺男 班勇)7月3日8时,在东风路与长河大道路口,几名电动车驾驶人随汽车一起左转弯时,被交警拦下劝导,这让很多市民很疑惑:“我按左转指示灯过马路,没闯红灯。 ”
  答案是:渠化路口左转必须二次过街。即左转弯和直行的非机动车进入导流岛内,按行人信号灯指示行驶,不能占用机动车道通行,非机动车左转弯必须二次过街。
  渠化路口是指依据《城市道路设计指南》,根据路口流量和基本特征,对车辆、行人作合理分离、导流等设计的路口。据悉,我区共有28个渠化路口,主要分布于东风路、东方红路和三八路一带。“我不知道骑自行车过人行横道还要推行的规定。”一位市民骑车过斑马线时被交警拦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明文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在此,交警直属四大队宣传科科长贾佩佩提醒所有驾驶人: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经过路口时,务必“一停、二看、三通过”,认真观察过往车辆,遵守信号灯和交通法规。
更多>>  经济开发区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非机动车左转需“二次过街”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3 版:社会民生】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