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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3人获评市道德模范
作者:王志强
  本报讯(记者 王志强 通讯员 董运)12月24日,全市道德模范座谈会召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上的重要讲话和对全国道德模范、“最美奋斗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全省道德模范座谈会精神,隆重表彰60名第七届德州市道德模范,推动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我区高心松、宋桂芬、薛凤江3人获评全市道德模范。
  2018年在东风路减河内,勇救落水女子的抬头寺镇政府工作人员高心松,获评见义勇为类全市道德模范;长河街道芦家河居委会居民宋桂芬、区社会事业管理部副部长薛凤江获评孝老爱亲类全市道德模范。
  近年来,我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社会文明新风。截至目前,全区已有2人获评省道德模范、20人获评全市道德模范、77人获评区道德模范,引领了社会新风尚,汇聚了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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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1 版: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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