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区道德模范评选10月1日启动
作者:王志强
  本报讯(记者 王志强 通讯员 董运)按照省、市文明委要求,区文明委决定,自10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2018年度区级文明单位、文明家庭、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此次评选内容包括区级文明单位、文明家庭、道德模范,评选责任单位为区党工委宣传部(统战部)。评选活动坚持贴近基层、面向群众,区级文明单位需符合区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的党政群团机关及其基层单位、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组织机构。凡是符合区级文明家庭和道德模范评选标准的家庭和个人均有资格申报区级文明家庭和道德模范,值得注意的是,已获区级以上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和道德模范的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按照活动要求,10月1日至11月5日进行基层推荐,11月6日至11月25日进行网络投票,11月26日至12月20日进行专家评审,2019年1月下旬区文明委对文明单位、文明家庭、道德模范进行表彰。
更多>>  经济开发区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区道德模范评选10月1日启动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1 版:头版】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